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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沈清跟冯媛这一对自小打闹着一起长大的表姐妹,不动声色地开始了一场漫长的只隶属于两个女人之间的较量:从各自爸妈给的原生态长相到穿衣打扮,从北漂从事的工作再到各自谈的男朋友……累当然是很累的,但却是沈清昏暗的北漂生涯里的“一口气”,能赢表妹这件事对沈清的人生有着重大意义,“普通人活着,不就是图一个比身边人过得好吗?”

可是这一刻,她输得好彻底。

冯媛那正在台上半蹲着亲吻着她右手的丈夫,沈清此前在北京是见过的——没办法,知道沈清跟自己在赌一口气,更因为冯媛自己也不想输,她每次换了“等级”更高各方面更突出的男朋友都会率先打电话约着沈清一起见个面,目的就是***裸向对方展示她的女性魅力。

沈清第一次见冯媛的未婚夫丁程是在一个天气炎热的下午,当时她打了一辆车,下车时因为太过慌乱差点忘记支付司机打车费。不能怪沈清,临时接到冯媛的约会电话,原本打算周末宅在家的她,头发没洗妆没化,搞完这些带挑选搭配衣服已经耗去了大半时间,为了不浪费这精心的打扮,更因为沈清实在没办法踩着五公分的恨天高挤地铁,她咬咬牙从朝阳一路打到了海淀区。

该死的是,冯媛又临时改了见面地点,把时髦小资的咖啡馆改成了臭汗熏天的排球室,令沈清十分不爽:“你是料定了我会穿高跟鞋,故意的吧!”冯媛却不以为意,笑颜如花地挽着丁程的胳膊:“没有呀,只是我家这位想要运动,对吧达令?”

丁程没有回应冯媛,转而朝沈清伸出右手,脸上是礼貌绅士的微笑:“你好,我是丁程,不知道表姐喜欢打排球吗?”

沈清看了一眼自己的脚,很是尴尬:“喜欢也不行了。”转而恨恨地对着冯媛翻了一个白眼,“你就是故意的。”

接下来,沈清果然变成一个被冯媛弃之一旁的包袱,整个下午她都只能坐在一旁的座椅上,踢掉高跟鞋一边轻轻按压自己的脚,一边不情愿地看着冯媛跟丁程以打球的方式“秀恩爱。”

看着看着她心里的酸劲儿突然就上来了,这丁程初见倒没觉得多***倜傥,可这人一旦动起来就变得很有磁场,他的弹跳能力、骨骼柔韧度各方面都不错,听冯媛说做得又是室内设计,放在古代绝对堪称“文武全才”。冯媛只是区区高中毕业,前几年刚来北京时还只能谈到杨健那样的在商场送货的底层男,这两年竟突飞猛进,谈到了丁程这样的优质经济男,也太不可思议了。

“哼,谄媚,丁程喜欢打球你就打球啊,毫无优势的普女就是想靠对男人的千依百顺来勾住对方。”沈清远远地看着两人,心里满是不服,“这丁程虽好,也不一定就能让你落袋为安。”

可是现在,西装革履打了摩丝的丁程就站在冯媛身边,两个人在头顶那盏熠熠生辉的莲花吊顶下更显得郎才女貌,沈清扫了下四周,亲朋好友皆向两人投去赞许的目光,沈清母亲催问结婚现场的短信虽迟但到:“清啊,你表妹都结婚了你啥时候办事呢?”

偏偏这时,沈清警惕的目光正与台上冯媛傲慢的目光撞了个正着,她朝司仪挥挥手,从她手里拿过了话筒:“下面有请我的表姐沈清上台。”

话音落地的一刹那,众人好奇的目光齐刷刷打在沈清身上,她心里立马奔过了一万头早春***,脚步不听使唤地往台上慢慢挪动着自己那具好似千斤重的身体。

沈清今天穿了一件淡紫色连衣裙,这不是冯媛婚礼为她准备的礼服,那种赶着点的刻意通知,冯媛当然不会为她准备礼服,因此这件衣服是沈清的旧衣服,平时穿着还好,只是在这璀璨耀眼的莲花巨灯的照射下,想必衣服上的一个褶皱都能看得很清楚。

拉直裙摆的瞬间,沈清眼底冒出巨大的敌意,小声地嘟囔,“冯媛,你给我等着。”

婚礼结束已是下午两点,小两口忙着送客,沈清趁乱隔着一桌人跟冯媛挥挥手,意思是她下午 5 点的飞机,现在要打车去机场了。没想到冯媛跟丁程耳语了几句,留下男方一个人招待客人,然后径直朝沈清走了过来。

“啪嗒”一下,冯媛朝沈清手里塞了一个白色手提袋,“表姐,里头是我这次婚礼的伴手礼,润肤露是我专门跑门店淘来的好货,你皮肤干干的,看着快要裂开了,送你正合适。”

沈清恨得牙龈都快咬碎了,心想你这是点我疏于保养呢?她低头看了一眼袋子里的润肤露,还是换了一副笑脸:“还是表妹贴心,这婚呀一辈子就这么一回,我先走了,不耽误你享受做新娘子的时间。”

冯媛看着沈清远去的背影,暗自咬牙,一跺脚,好家伙,这是讽刺我过了今晚就是旧人呢。闲的你。

小说《谁才是恶女》 第一章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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